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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2月4日,平邑县发生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进一步调查检测发现,2月5日其7名近亲属又被确定为“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5名人员的密切接触人员已全部找到,2名人员活动轨迹清晰但目前仍有部分密切接触人员无法确定。现将2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月1日,管某某(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女,23岁),于14:30-15:30在柏林镇南林村联合万家超市购买了料酒和蔬菜。
2月2日,经县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管某某与其奶奶陈某某(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76岁)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下列就诊活动:15:10—16:10先后在县人民医院内科门诊、心电图室、妇科门诊、B超室外候诊区、药房等处进行就诊、检查、取药等活动,16:20-16:30到县人民医院南门对面的超市购买了毛巾等日用品,16:40左右于县人民医院南门租乘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回到柏林镇柏林村,司机为60岁左右的男子。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两名“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时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平邑县人民医院(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0539-5253619),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平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患者管某某,男,79岁,居住于平邑县柏林镇,有与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史。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医疗机构就诊后随即被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